伊斯梅尔执政时期,是埃及近代史上的转折点。伊斯梅尔上台后,用300万埃镑贿赂土耳其素丹阿卜杜,阿齐兹,将以前由穆罕默德.阿里王室中最长者继位改为埃及柏夏的职位由伊斯梅尔的后裔承袭。伊斯梅尔又用外交手段使自己被授子“赫底威”称号,意即埃米尔,这一职位比一般的省督要高,相当于国王的地位。 伊斯梅尔在法国留学多年,深受西方文化的影响,崇洋媚外。他实施了欧化的改革方案:1865年成立了咨议会;派遣军官赴法留学,按法军模式重建军队:发展棉花、甘蔗等经济作物;修建水利设施;大力修建铁路,扩建港口,建立了一批工厂和手工作坊;发展教育。伊斯梅尔的改革有其积极的一面,收到了短暂的成效。但由于他的某些权力和埃及的相对独立、自治是用金钱买来的,经济改革又建立在大举外债的基础之上,所以这种自治和经济改革必然会走进死胡同,必然会跌进西方列强设置的陷井。1873年,埃及外债高达6800多万英镑。1875年,埃及为还外债,不得不把埃及占有的苏伊士运河44%的股票(价值4亿法郎)以1亿法郎的低价卖给英国。出卖股票的收人对于解决埃及的财政困难只是杯水车薪。1876年,埃及外债总额已上升到9000多万英镑,相当于埃及政府年收入的10倍。每年支付利息的金额占国家财政收入的2/3。1876年4月,埃及被迫宣布财政破产。 造成埃及财政破产的原因很多,主要有:封建官僚统治集团无能;公共工程缺乏统一规划,摊子铺得过大;举借外债失控;没有建立合理的产业结构来促进民族经济发展,而是崇洋媚外,迎合外国资本需求,依附英、法等国。埃及财政破产给西方列强进一步控制埃及提供了有利时机。英、法等国要求埃及接受债权国对其财政进行的监督。1876年5月,伊斯梅尔被迫接受了由债权国代表组成的埃及国债受理委员会。1876年11月,伊斯梅尔任命英国人为国家财政收入和预算的总监督,法国人为国家财政支出的总监督,开始实行双重监督制。同时英、法、奥、意和埃及的代表组成混合管理委员会,管理亚历山大海关和全国铁路,用海关和铁路的收入偿付债务。 在列强的压力下,1878年8月,伊斯梅尔任命英、法的代理人努巴尔为首相,英国人利佛斯·威尔逊任财政大臣,法国人德·布里尼担任公共工程大臣。1981年埃及政府各级行政机关中欧籍人员为3325人,占政府机关人员的10%。至此,埃及的政治、财政和司法大权落入英、法等列强手中,埃及内阁被称作“欧洲内阁”,埃及政治上的独立名存实亡。1882年奥拉比运动被镇压后,英国人军事占领埃及,1914年埃及正式沦为英国的保护国,实为殖民地。 |